二審,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就第一審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所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審理;再審,是指人民法院為了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
循定律師涉及二審再審的服務范疇:
1、二審:代為提起上訴、提供上訴意見、出庭應訴與答辯、代為和解調解等;
2、再審:代為申請再審、提供再審意見、出庭應訴與答辯、代為和解調解等。
循定律師涉及二審再審的服務形式:
1、對于二審再審代理,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委托人主張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
2、為了減輕委托人前期經濟壓力,也可以選擇風險代理。
二審/再審
發布時間: 2019-04-10 15:39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經審理,依照案件的不同情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存在以下裁判結果和處理方式:一、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經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或者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或者適用法律雖然有瑕疵,但裁判結果正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在判決、裁定中糾正瑕疵后依法予以維
發布時間: 2019-04-10 15:37
????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向原審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在二審案件的審理中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進行調解。二審程序中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審查并制作調解書,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訴,經審查符合撤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對于二審程序中的調解,包括以下內容:一、要求制作調解書一審程序中確認之訴、變更之訴等
發布時間: 2019-04-10 15:36
民事訴訟中第二審程序是第二審級的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所適用的程序,對于民事訴訟第二審程序的審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是否開庭審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頭條第一款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睂徟薪M織的組成第二審人
發布時間: 2019-04-09 14:41
當事人提起上訴,原則上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交書面上訴狀,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若當事人向原審法院提交上訴狀,原審法院收到上訴狀后,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法院審理。原審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后,應當在5日內連
發布時間: 2019-04-09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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