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就第一審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所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審理;再審,是指人民法院為了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
循定律師涉及二審再審的服務范疇:
1、二審:代為提起上訴、提供上訴意見、出庭應訴與答辯、代為和解調解等;
2、再審:代為申請再審、提供再審意見、出庭應訴與答辯、代為和解調解等。
循定律師涉及二審再審的服務形式:
1、對于二審再審代理,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委托人主張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
2、為了減輕委托人前期經濟壓力,也可以選擇風險代理。
二審/再審
發布時間: 2020-05-07 09:21
申請再審的主體必須,合法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提出申請再審的只能是原審中的當事人,即原審中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判決其承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及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發布時間: 2019-10-09 08:58
二審訴訟案件受理費(以下簡稱“上訴費”)是指當事人為解決糾紛、實現上訴權而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費用。上訴費的及時交納直接關系到上訴人上訴利益,然而目前實踐中二審案件受理費交納制度各地做法不一,今天筆者就來談談自己辦案中所總結的二審訴訟費的交納辦法。1、訴訟費交納現狀目前,在二審訴訟費用的交納問題上,《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規定較為模糊,所以實踐中各地上訴費交納方式
發布時間: 2019-05-28 14:52
《民訴法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申請保全人申請續行財產保全的,應當在保全期限屆滿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請或者不申請的,自行承擔不能續行保全的
發布時間: 2019-05-28 14:45
基本案情:2011年,銀行訴請貿易公司及肖某、擔保公司等連帶償還借款本息。2012年,兩審裁判均以擔保公司騙取貸款涉嫌經濟犯罪為由,裁定駁回銀行起訴。2014年,再審程序中,銀行申請撤回原審起訴。裁判結果:? ? 法院經審查,裁定準許銀行撤回起訴。律師指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338條規定:“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申請撤回起訴,經
發布時間: 2019-04-17 14:24
免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