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是指民事主體因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所有爭議。涉及民事合同爭議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審理。
循定律師涉及合同爭議的服務范疇:
1、前合同階段:合同談判、盡職調查、文案的起草、合同審核等;
2、履行階段:指導及監督履行、參與合同的履行、證據保留、函件發放等;
3、爭議及后續階段:調解和解、保全、訴訟或者仲裁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合同爭議的服務方式:
1、對于合同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部分案件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合同糾紛
導讀:對于后合同義務的內容,在我國《合同法》中有明確的規定。本文為您做出詳細的解釋。 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二條對后合同義務進行了規定:“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p>
發布時間: 2018-07-30 09:28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62條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發布時間: 2018-07-30 09:26
在訴訟中當事人通常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如下幾方面的證據
發布時間: 2018-07-30 09:25
引起合同糾紛的原因是很復雜的,有的是由于簽訂合同中的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而發生的糾紛;還有的是由于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而產生的。
發布時間: 2018-07-30 09:24
合同糾紛的訴訟事項一般分為解除合同、撤銷合同、確認合同有效或無效、主張違約責任、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等。在訴前,要根據糾紛的特征和合同中的具體約定去明確自己的訴求以及訴訟標的的計算,根據自己的訴求及標的制定訴訟思路。
發布時間: 2018-07-30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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