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是指民事主體因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所有爭議。涉及民事合同爭議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審理。
循定律師涉及合同爭議的服務范疇:
1、前合同階段:合同談判、盡職調查、文案的起草、合同審核等;
2、履行階段:指導及監督履行、參與合同的履行、證據保留、函件發放等;
3、爭議及后續階段:調解和解、保全、訴訟或者仲裁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合同爭議的服務方式:
1、對于合同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部分案件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合同糾紛
實踐中,保險合同訂立后,多有人偽造保險事故或者故意制造保險事故,以騙取保險金,因此,法律對保險公司的免責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1.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以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受益人退還保險金的現金價值。2.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
發布時間: 2019-05-23 15:44
?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由于不完全符合生效要件,所以其效力待有權人承認才能生效。一般有以下幾類:1.無行為能力人所訂立的合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除可以訂立某些與其年齡相適應的細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對其他合同,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訂立。2.限制行為能力人締結的合同。我國法律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實施某些與年齡、智力、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
發布時間: 2019-05-20 16:45
大家都知道合同在按照條款完美的履行完時如果想要繼續與對方簽訂一樣的或者類似的合同就需要重新簽訂,那么是否存在合同自動續約的情況呢?合同是有自動續約的,一般合同到期之后,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沒有特別約定的,合同到期雙方權利義務終止,不會自動續約。有合同條款約定,合同期滿自動續約的,按約定處理。合同的續訂是指合同期滿后,當事人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繼續簽訂與原合同
發布時間: 2019-05-20 16:43
借款人逾期未返還到期借款的應當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對此有所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睂τ诮杩钊擞馄诶⒌挠嬎?,根據《民間借貸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既未約定借
發布時間: 2019-05-15 16:13
附條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別約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的是否成就作為合同效力的發生或者消滅的根據。附條件是民事合同的一種,如果雙方當事人要進行民事活動的,為了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防止不必要糾紛的發生,雙方當事人是可以訂立民事合同的。附條件可以分為延緩條件、解除條件、肯定條件和否定條件。這里所說的條件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條件必須是將來發生的事實。(
發布時間: 2019-05-0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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