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治理,是指對企業股權結構、分配的方案制定與審核,以及依托股權而產生的股東權利分配、約束的方案制定與優化,解決因股權產生的糾紛,以保證企業處于良好穩健的發展狀態。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范疇:
1、股權治理:新企業股權結構方案、股權結構優化方案、股權激勵方案、股權轉讓方案、融資并購規劃、股權收購方案、股東權利分配方案、股東權利約束方案等的制定、評估等;
2、股權糾紛:協商談判、和解調解、訴訟風險評估、代理訴訟仲裁等。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形式:
1、對于股權治理,采取專項服務固定收費。
2、對于股權涉及的糾紛,如股東知情權糾紛、股權轉讓糾紛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股權治理
案情:原告A公司、B公司與C公司、D公司均系被告E公司股東,原告A公司是國有資本控股公司,被告E公司是國有資本參股公司。2013年12月23日,被告E公司董事會、股東會作出決議內容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決議事項,被告E公司與C公司、F據此簽署合同內容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屬于重大違法關聯交易行為的《關于G限公司的股權轉讓協議》,致使被
發布時間: 2019-04-18 14:48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履行出資義務時,可以貨幣出資,也可以非貨幣出資。股東以非貨幣形式進行出資的,須符合兩個條件:一、可估計性。即用以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價值要能夠用貨幣來加以確定或評估。二、可轉讓性。即該非貨幣財產依法可以在進行的轉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財產,不得用于出資。所以非貨幣股東出資要先進行驗資,并完成出資財產的轉讓手續才能取得股權。法
發布時間: 2019-04-16 14:46
因股權轉讓必須基于轉讓方與受讓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發生,故股權轉讓實質為契約行為,須以協議的形式加以表現。依照不同的劃分,股權轉讓主要有以下幾種分類:持份轉讓與股份轉讓。這是依據股權表現形式的不同所作的劃分。隨公司形態的差別以及公司資本組成方式的不同,公司股權有著不同的表現形式。所謂持份轉讓,即持有份額的轉讓,在我國即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份額轉讓。所謂股份
發布時間: 2019-04-15 15:08
發布時間: 2019-03-26 09:39
發布時間: 2019-03-20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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