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治理,是指對企業股權結構、分配的方案制定與審核,以及依托股權而產生的股東權利分配、約束的方案制定與優化,解決因股權產生的糾紛,以保證企業處于良好穩健的發展狀態。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范疇:
1、股權治理:新企業股權結構方案、股權結構優化方案、股權激勵方案、股權轉讓方案、融資并購規劃、股權收購方案、股東權利分配方案、股東權利約束方案等的制定、評估等;
2、股權糾紛:協商談判、和解調解、訴訟風險評估、代理訴訟仲裁等。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形式:
1、對于股權治理,采取專項服務固定收費。
2、對于股權涉及的糾紛,如股東知情權糾紛、股權轉讓糾紛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在這個全民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各種公司如雨后春筍般破土而出,隨之而來的不乏種種經營風險與法律風險。被冒名登記為股東便是其中一種。
被冒名者并無出資成為公司股東之意思,也并未享受股東權益,卻有可能因為被登記為股東而面臨一些法律風險。本文試圖說明被冒名登記為股東時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維權。
一、可能面臨的具體風險
1、被要求履行出資責任。認繳制下,股東不需要在注冊公司時實際繳納資金,但仍需在公司章程中注明每次繳納出資的時間和金額。作為“名義”股東,在法律上就有義務在公司章程載明的出資義務的范圍內承擔公司債務的償還責任。
2、如果公司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則“名義”股東會被要求在認繳資本范圍內承擔公司債務償還責任。
3、股東雖然只在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但如果公司或股東涉嫌關聯交易,則根據“刺破公司面紗”原理,公司債權人可以要求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那么此時被冒名登記為股東的人即“名義”股東就會受到牽連。
二、被冒名登記者該如何維權
1、通過工商部門解決
在發現身份被冒用或被盜用后,應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異議或投訴,要求撤銷或變更登記;工商部門可委托有關機關對注冊文件進行鑒定,確認文件系偽造或虛假后,由公司登記機關直接撤銷登記,或責成公司股東內部先自行處理冒名股東的問題后辦理變更登記。
2、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在發現被冒用后,被冒名者應及時主張權利并固定證據。維權具體訴訟途徑如下:
① 提出確權之訴。
被冒名者可以請求法院確認用以虛假注冊公司的名稱登記申請書、申請報告、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授權書、申請承諾書、承諾書、投資協議書等文件無效,被冒名者本人不具備股東資格。待法院作出判決之后再請求工商部門依據法院判決書撤銷公司登記。
② 提出侵權之訴。
可以請求法院判令冒名者停止對被冒名者姓名權等權利的侵犯。只要法院最后確認注冊文件上簽名全部虛假,則工商部門應當依據判決書,撤銷公司登記或注銷冒名股東身份。
當事人須證實其對身份被冒用的事實不知情以證明其不具有股東資格,而有關其身份被冒用的事實,則需要注重證據的收集和證明力,如證明其經濟能力不足以承擔出資義務、其未曾參與公司經營、未行使股東權利、與公司或其他股東無關聯、或公司注冊變更等文件簽名系偽造等等。
除了以上事后維權途徑,也應該做好事前風險防范,在日常生活及業務往來中,應妥善保管身份證件,不要輕易外借;即使需要個人身份證復印件的,也應注意在復印件上注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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