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婚姻繼承
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放棄繼承權、先于被繼承人而死亡的。當然,嚴格來說,這3種情況應是遺囑內容無法實現,并不是遺囑無效。但是,我們看到這3種情況和遺囑無效的法律后果一樣,在這里也把它歸類于遺囑無效。
發布時間: 2018-07-27 14:44
子女如果幫父母寫遺囑,就屬于代書遺囑的代書人,我國《繼承法》對代書人的資格問題進行了規定,“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p>
發布時間: 2018-07-27 14:43
遺囑是遺囑人處分自己財產和死后事務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發布時間: 2018-07-27 14:42
離婚作為導致婚姻關系終止的法律事實,必然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包括在當事人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方面的后果。在人身關系方面,因夫妻身份而確定的相互扶養的權利義務、相互繼承的權利、監護關系均因離婚而消滅,同時當事人獲得再婚的權利。
發布時間: 2018-07-27 14:41
根據《登記條例》及民政部頒發的《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等行政規章,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的辦理離婚登記的一般程序為:
發布時間: 2018-07-2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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