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顧問,是指接受家庭成員或家庭的委托,主要負責家庭日常生活中法律專業問題的咨詢進行答復、代為處理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家庭顧問的服務范疇:
1、因車房購銷、子女撫養與教育、老人贍養、個體經營等產生的法律問題的咨詢;
2、因前述活動所產生糾紛的應對策略制定、代為參加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
循定律師涉及家庭顧問的服務形式:
1、對于家庭顧問代理,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或按年度收費;
2、對于訴訟仲裁代理,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用風險代理。
張某和楊某是夫妻關系,二人生育了五個女兒,由于受到農村傳宗接代的觀念影響,二人收養了張某某作養兒子,并將其撫養長大。后張某夫妻二人年邁多病,生病期間都是女兒在照顧,張某某卻對二老不聞不問,未盡到子女贍養老人的義務。二老傷心欲絕,便將張某某訴至法院,請求解除收養關系。
收養關系一經成立,便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建立起一種法律擬制的血親關系。那么,收養關系可以解除嗎?
根據《收養法》第27條的相關規定,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就是說收養關系經過雙方協議,是可以解除的。如果不能達成協議,訴至法院,法院會根據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1條規定來判定,即養父母與其撫養成人的養子女關系惡化,再繼續共同生活對雙方的正常生活確實不利,一方堅決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一般可準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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