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治理,是指對企業股權結構、分配的方案制定與審核,以及依托股權而產生的股東權利分配、約束的方案制定與優化,解決因股權產生的糾紛,以保證企業處于良好穩健的發展狀態。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范疇:
1、股權治理:新企業股權結構方案、股權結構優化方案、股權激勵方案、股權轉讓方案、融資并購規劃、股權收購方案、股東權利分配方案、股東權利約束方案等的制定、評估等;
2、股權糾紛:協商談判、和解調解、訴訟風險評估、代理訴訟仲裁等。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形式:
1、對于股權治理,采取專項服務固定收費。
2、對于股權涉及的糾紛,如股東知情權糾紛、股權轉讓糾紛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個人獨資企業的特點:
(1)投資人為中國公民;
(2)企業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
(3)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責任承擔的特殊規定:
(1)如果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2)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適用五年除斥期間的規定,即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存在的債務仍承擔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為向投資人或個人獨資企業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執行:可采用自行管理、委托管理、聘用管理三種方式對個人獨資企業進行事務管理,另外,投資人對受委托或者受聘的管理者的職權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
(1)投資人決定解散的;
(2)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的;
(3)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個人獨資企業的清算有兩種,一是投資人自行清算,二是債權人申請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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