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治理,是指對企業股權結構、分配的方案制定與審核,以及依托股權而產生的股東權利分配、約束的方案制定與優化,解決因股權產生的糾紛,以保證企業處于良好穩健的發展狀態。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范疇:
1、股權治理:新企業股權結構方案、股權結構優化方案、股權激勵方案、股權轉讓方案、融資并購規劃、股權收購方案、股東權利分配方案、股東權利約束方案等的制定、評估等;
2、股權糾紛:協商談判、和解調解、訴訟風險評估、代理訴訟仲裁等。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形式:
1、對于股權治理,采取專項服務固定收費。
2、對于股權涉及的糾紛,如股東知情權糾紛、股權轉讓糾紛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案情】
原告訴稱:被告A有限公司自2011年成立以來,實際控制權掌握在法定代表人甲及大股東乙手中,二人系夫妻,不讓原告參與經營,原告對公司經營狀況無法了解。2013年12月26日,原告向被告發出書面申請,請求查閱被告的財務情況,但被告一直不讓原告查閱。
【法院判決】
限被告A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將其公司2010年10月至今的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提供給原告查閱。
【律師觀點】
1、原告系被告的股東,依法享有股東知情權,其行使股東知情權的內容、范圍應當依據法律規定來確定。
2、《公司法》第34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原告要求查閱被告自成立以來的會計帳簿,被告亦同意,故原告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的股東知情權范圍。被告應當保證原告該項權利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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