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治理,是指對企業股權結構、分配的方案制定與審核,以及依托股權而產生的股東權利分配、約束的方案制定與優化,解決因股權產生的糾紛,以保證企業處于良好穩健的發展狀態。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范疇:
1、股權治理:新企業股權結構方案、股權結構優化方案、股權激勵方案、股權轉讓方案、融資并購規劃、股權收購方案、股東權利分配方案、股東權利約束方案等的制定、評估等;
2、股權糾紛:協商談判、和解調解、訴訟風險評估、代理訴訟仲裁等。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形式:
1、對于股權治理,采取專項服務固定收費。
2、對于股權涉及的糾紛,如股東知情權糾紛、股權轉讓糾紛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案情】
甲公司三個股東a、b、c。其中法人a擔任董事長。因公司經營困難拉d融資入股500萬,且增資后協商占公司股份51%。d向當地銀行貸款500萬,且甲公司擔保,借款期限兩年,年利息7%。后該款銀行直接劃入甲公司。甲公司及股東向d出具了出資證明,且形成股東會決議。
一年后,公司向d出具借條(500萬)歸還當初的出資款。且公司先后數次將500萬轉入d帳戶,對此d無異議。d收到上述款項后起訴甲公司確認其有51%股份獲得支持。
【分析】
1、d收到500萬后為什么還具備公司的股東身份,具有股權呢?
首先,d當初的出資已經轉化為公司的出資了,且具有51%股權,具體體現在公司的股東會決議;
其次,甲公司向d出具借條且轉款的行為屬于無效的行為。其性質屬于減資,屬于公司法禁止行為,因而無效。
2、從民法公平性的角度出發,如果這樣就結束了d的股東身份,那么他因出資而貸款的利益點將不復存在,違背其本意。
【存在的問題】
1、公司轉款的500萬怎么處理?既然是無效的行為,那么這筆款項d就該退還公司。對此的損失如資金利息損失應該根據過錯責任人進行分擔;
2、潛在的法律風險有:如果d已經負債,這500萬的公司將可能面臨完全失去;那么對于d在公司的股份將面臨風險,到時可能出現公司巨大的經濟損失。
3、如果d拒絕歸還,勢必引發公司與d之間的訴訟。訴訟自然就會存在時間成本,經濟成本等等。
【誰之過】
1、公司法人a存在重大過錯,居首;
2、其他股東b、c可能有錯,知情不干涉,不提出意見有錯;
3、公司存在法律及經濟隱患的過錯;
4、d存在過錯。
【結語】
法律專業人才尤其律師在介入公司經營異常重要!不是口號,其開支應當納入生產經營成本中去!如果有律師的介入,一切規范,不會導致這樣的訴訟、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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