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顧問,是指接受家庭成員或家庭的委托,主要負責家庭日常生活中法律專業問題的咨詢進行答復、代為處理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家庭顧問的服務范疇:
1、因車房購銷、子女撫養與教育、老人贍養、個體經營等產生的法律問題的咨詢;
2、因前述活動所產生糾紛的應對策略制定、代為參加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
循定律師涉及家庭顧問的服務形式:
1、對于家庭顧問代理,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或按年度收費;
2、對于訴訟仲裁代理,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用風險代理。
不撞南墻心不死,一起奮斗過日子。很多人已經覺得一人一本結婚證保障不了愛情什么,愛就在一起,不愛就各奔東西。但當真正撕破臉皮,同居關系也是不鬧到法院斷個清楚不罷休的。那是不是同居關系糾紛都會被法院受理呢?當然不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就做出了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p>
也就是說,同居關系糾紛一般情況下不會被法院受理,但以下兩種情況例外: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當事人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
愛情的付出人之常情,但不是所有人的感情都能一帆風順。能做到十分的理性那就不叫愛情了,投入所有之前你會考慮可能存在的分手局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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