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顧問,是指接受家庭成員或家庭的委托,主要負責家庭日常生活中法律專業問題的咨詢進行答復、代為處理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家庭顧問的服務范疇:
1、因車房購銷、子女撫養與教育、老人贍養、個體經營等產生的法律問題的咨詢;
2、因前述活動所產生糾紛的應對策略制定、代為參加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
循定律師涉及家庭顧問的服務形式:
1、對于家庭顧問代理,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或按年度收費;
2、對于訴訟仲裁代理,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用風險代理。
我國《婚姻法》第38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碧酵麢嗟闹黧w可以明確為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
筆者認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包括了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養父或養母。另外,根據《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
因此,對于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非婚生父母也當然享有探望權,但子女已被他人收養的除外。對于繼父母離婚后,繼父母對于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是否享有探望權有待確定。
《婚姻法》第27條的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相關規定?!睋耍P者認為對繼子女進行了撫養教育的繼父或繼母才享有探望權。
另外,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享有探望權?
在我國家庭中,子女出生后由祖父母、外祖父母代為撫養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共同撫養子女的情況多見。父母離婚后,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的親屬關系并沒有因此解除,雙方間的感情仍然存在,這種感情有時甚至深于子女與父母的感情。
并且,《婚姻法》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因此,筆者認為,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應享有探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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