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治理,是指對企業股權結構、分配的方案制定與審核,以及依托股權而產生的股東權利分配、約束的方案制定與優化,解決因股權產生的糾紛,以保證企業處于良好穩健的發展狀態。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范疇:
1、股權治理:新企業股權結構方案、股權結構優化方案、股權激勵方案、股權轉讓方案、融資并購規劃、股權收購方案、股東權利分配方案、股東權利約束方案等的制定、評估等;
2、股權糾紛:協商談判、和解調解、訴訟風險評估、代理訴訟仲裁等。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形式:
1、對于股權治理,采取專項服務固定收費。
2、對于股權涉及的糾紛,如股東知情權糾紛、股權轉讓糾紛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當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的時候,就會想擴展更多的分支來壯大隊伍,但有很多人卻不清楚如何申請設立分公司,下面循定律所公司治理專業都律師為您解答。
【律師解析】
分公司是總公司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財產,資產屬于總公司,管理人員都由總公司聘任,不獨立享有權利、承擔責任,在從事經營活動時,應當以總公司的名義進行活動。但是,分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一個重要經營機構,為了便于對分公司的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作為一個重要事項,在公司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并應當領取營業執照。
分公司設立登記的程序有兩種:一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同時設立分公司的,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人,就所設分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設立申請,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二是,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設立分公司,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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