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治理,是指對企業股權結構、分配的方案制定與審核,以及依托股權而產生的股東權利分配、約束的方案制定與優化,解決因股權產生的糾紛,以保證企業處于良好穩健的發展狀態。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范疇:
1、股權治理:新企業股權結構方案、股權結構優化方案、股權激勵方案、股權轉讓方案、融資并購規劃、股權收購方案、股東權利分配方案、股東權利約束方案等的制定、評估等;
2、股權糾紛:協商談判、和解調解、訴訟風險評估、代理訴訟仲裁等。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形式:
1、對于股權治理,采取專項服務固定收費。
2、對于股權涉及的糾紛,如股東知情權糾紛、股權轉讓糾紛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代持股協議是指真實出資人基于隱藏真實身份、規避關聯交易或其他原因,委托他名義代持股份的協議,有以下要點和風險:
1、法律承認代持股協議的合法性和效力。在股東身份確認上,名義股東才是真正的股東,實際出資人要想變更為股東需經過公司其他半數以上股東的同意;
2、名義股東的債權人申請對其代持的的股份進行強制執行,實際出資人以代持股權的實際權利人為由要求停止執行的,法院不予支持;
3、名義股東擅自處理股權,將代持股權轉讓、質押或以其他方式進行處分,法院承認該行為是有權代理,實際出資人以其代持股權實際權利人為由要求確認行為無效的,法院可按照善意取得進行處理。但對于名義股東對實際出資人造成的損失,實際出資人有權向名義股東請求賠償;
4、實際出資人出資不足或有瑕疵時,由名義股東對出資瑕疵承擔相應的責任,之后名義股東可向實際出資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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