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治理,是指對企業股權結構、分配的方案制定與審核,以及依托股權而產生的股東權利分配、約束的方案制定與優化,解決因股權產生的糾紛,以保證企業處于良好穩健的發展狀態。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范疇:
1、股權治理:新企業股權結構方案、股權結構優化方案、股權激勵方案、股權轉讓方案、融資并購規劃、股權收購方案、股東權利分配方案、股東權利約束方案等的制定、評估等;
2、股權糾紛:協商談判、和解調解、訴訟風險評估、代理訴訟仲裁等。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形式:
1、對于股權治理,采取專項服務固定收費。
2、對于股權涉及的糾紛,如股東知情權糾紛、股權轉讓糾紛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均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查閱會計賬簿,但不能復制,并且查閱會計賬簿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可查閱但不能復制。
三、起訴時不具有公司股東資格的原股東,在立案登記時有初步證據證明在持股期間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依法查閱或者復制其持股期間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四、股東知情權訴訟勝訴后,人民法院支持股東請求查閱或者復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訴訟請求的,應當在判決中明確查閱或者復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時間、地點和特定文件材料的名錄。
股東依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查閱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該股東在場的情況下,可以由會計師、律師等依法或者依據執業行為規范負有保密義務的中介機構執業人員輔助進行
五、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公司未依法制作或保存財務會計賬簿、公司章程、會議決議、記錄等公司文件材料,給股東造成損失,股東有權依法請求負有相應責任的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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