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治理,是指對企業股權結構、分配的方案制定與審核,以及依托股權而產生的股東權利分配、約束的方案制定與優化,解決因股權產生的糾紛,以保證企業處于良好穩健的發展狀態。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范疇:
1、股權治理:新企業股權結構方案、股權結構優化方案、股權激勵方案、股權轉讓方案、融資并購規劃、股權收購方案、股東權利分配方案、股東權利約束方案等的制定、評估等;
2、股權糾紛:協商談判、和解調解、訴訟風險評估、代理訴訟仲裁等。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形式:
1、對于股權治理,采取專項服務固定收費。
2、對于股權涉及的糾紛,如股東知情權糾紛、股權轉讓糾紛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股東知情權糾紛是最為常見的一種公司法糾紛,在實踐中股東權益往往很容易被侵犯,股東知情權應如何行使,又該如何維護呢?筆者將以鷹視保公司與張紹慶股東知情權糾紛一案為例,在后文予以說明。
【基本案情】
鷹視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成立。張紹慶系鷹視保公司的股東。
2018年5月24日,張紹慶出具《請求查賬申請書》一份,主要內容為向鷹視保公司申請查閱鷹視保公司的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表、公司的會計賬簿以及各類往來憑證。張紹慶表示自2018年5月起無法接觸鷹視保公司的事務,對鷹視保公司的財務狀況毫不知情,故申請查閱財務賬簿等。同日,張紹慶通過EMS將上述申請書郵寄給鷹視保公司法定代表人,該郵件的跟蹤信息顯示于2018年5月25日已簽收,簽收人為“他人收 電保安”。
而鷹視保公司表示:張紹慶自2016年12月開始擔任鷹視保公司廠長一職,鷹視保公司生產報表、物料采購單、對外合同等都需經張紹慶審批,公司財務人員每天會將重要財產報表發給張紹慶,張紹慶有實際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與決策;鷹視保公司曾接到上述郵件投遞人員的電話,但保安未及時轉交,至今仍未拿到上述快遞。
2018年7月3日,鷹視保公司報案,稱張紹慶盜竊公司電腦主機,該案由香洲分局明珠派出所登記受理。鷹視保公司表示張紹慶帶離電腦主機,該主機內存有鷹視保公司核心商業機密文件,導致鷹視保公司經營狀況惡化,張紹慶查閱會計賬簿具有不正當目的,鷹視保公司已向明珠派出所報案,商業秘密是否外泄有待派出所偵查。
張紹慶確認拿走鷹視保公司的一臺電腦主機,并表示該電腦為其工作電腦,由于其辦公室被撤掉,所以拿回家里保存。雙方均稱上述電腦主機已經交由明珠派出所控制。
【法院裁判】
法院審理認為,1、張紹慶行使股東知情權有法律依據。首先,股東知情權是股東固有的、法定的基礎性權利,鷹視保公司的公司章程亦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因此,張紹慶請求查賬既符合法律規定,也符合公司章程規定。其次,股東向公司郵寄送達了《請求查賬申請書》,該郵件由保安簽收,張紹慶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的義務,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前置程序。另外,即便張紹慶曾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決策,也不代表張紹慶對公司所有運營情況全部知情,張紹慶仍可行使知情權、要求查閱上述文件資料,鷹視保公司的抗辯理由顯然不能成立
2、張紹慶行使知情權是否具有不正當目的,被告公司舉證不充分。即使被告出具了《報警回執》,亦不能能證明張紹慶行使知情權存在《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八條所規定的情形。
【總結評析】
通過此案,我們可以看出:
1、知情權作為股東固有、法定的基礎性權利,是維護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權利。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也就是說,本案中張紹慶提出查閱鷹視保公司的決議及賬簿等是有法律依據的。
2、股東知情權的行使并非任意的,也會受到一定的限制?!豆痉ā返谌龡l第一款規定,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即股東行使知情權有一定的要求,在股東要求查閱會計賬簿時,主觀上股東應具有合法目的,客觀上應該以書面形式提出。針對股東提出的查閱申請,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
3、當股東的知情權被侵犯時,可以選擇訴訟的途徑維護。但是股東要提出知情權訴訟,有一項前置程序,股東必須有證據證明,公司在其提出書面請求并說明目的后,明確拒絕其查詢會計賬簿,或在法定的期間內(十五日)未予答復,方能提起知情權訴訟。另外,股東查閱賬簿是否具有“不正當目的”由公司舉證。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四)規定,以下幾種應當認定為“不正當目的”:(1)股東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主營業務有實質性競爭關系業務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2)股東為了向他人通報有關信息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3)股東在向公司提出查閱請求之日前的三年內,曾通過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向他人通報有關信息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4)股東有不正當目的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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