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治理,是指對企業股權結構、分配的方案制定與審核,以及依托股權而產生的股東權利分配、約束的方案制定與優化,解決因股權產生的糾紛,以保證企業處于良好穩健的發展狀態。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范疇:
1、股權治理:新企業股權結構方案、股權結構優化方案、股權激勵方案、股權轉讓方案、融資并購規劃、股權收購方案、股東權利分配方案、股東權利約束方案等的制定、評估等;
2、股權糾紛:協商談判、和解調解、訴訟風險評估、代理訴訟仲裁等。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形式:
1、對于股權治理,采取專項服務固定收費。
2、對于股權涉及的糾紛,如股東知情權糾紛、股權轉讓糾紛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8定原則:
1)定對象:中長期激勵的對象,參與人員范圍;
2)定模式:中長期激勵的方式,股權模式與債權模式的選擇;
3)定來源:股份的來源是通過增發還是股東贈與或者其他方式獲得;
4)定數量:中長期股權激勵額度及其分配依據;
5)定時間:中長期激勵必須做出合理的時間安排,以達到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目的。同時,設置合理的退出時間與通道;
6)定價格:股份是否需要花錢購買,價格是多少?資金來源有哪些?
7)定約束條件:確定業績條件(通常包括公司業績條件和個人績效考核條件)、退出條件等,確定在股東釋放的激勵資源的同時,應受到何種條件的約束;
8)定規則:激勵過程中股權轉讓、離職、退出等特殊情況下的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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