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治理,是指對企業股權結構、分配的方案制定與審核,以及依托股權而產生的股東權利分配、約束的方案制定與優化,解決因股權產生的糾紛,以保證企業處于良好穩健的發展狀態。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范疇:
1、股權治理:新企業股權結構方案、股權結構優化方案、股權激勵方案、股權轉讓方案、融資并購規劃、股權收購方案、股東權利分配方案、股東權利約束方案等的制定、評估等;
2、股權糾紛:協商談判、和解調解、訴訟風險評估、代理訴訟仲裁等。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形式:
1、對于股權治理,采取專項服務固定收費。
2、對于股權涉及的糾紛,如股東知情權糾紛、股權轉讓糾紛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問題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以《合同法》為基本法律依據,以《公司法》、《證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外商投資企業法》等特別規定為補充進行審查判斷。
現行的法律、法規確立了“未生效合同”明確了未經過審批的股權轉讓合同糾紛的處理規則即:
1、受讓方起訴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法院予以支持。但是賠償的范圍一般為訴訟產生的實際損失。
2、轉讓方拒不履行由其履行的報批義務的,轉讓方起訴解除合同、賠償損失時,法院予以支持。賠償的范圍包括股價差價損失、股權收益等合理損失。
3、其他的原則上參考合同法的處理規則。
由此可以看出進行股權轉讓時,需要結合轉讓雙方的主體情況、企業的性質進行初步判斷后,有針對性的進行條款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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