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婚姻糾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近幾年受到高房價的影響,住房成本尤其是在一二線城市是普通家庭的很大一筆支出。子女通常是由父母出資資助子女進行安家置業??紤]到我國社會生活的復雜性,父母為子女買房時通常會考慮到和子女之間的親密關系,以及子女婚姻關系的和諧等等,父母不會要求子女和自己簽訂明確贈與或者借貸的書面材料。但是,由于近十幾年房屋價值一直在大幅度上漲,如果夫妻婚姻不穩定,會直接影響到父母為子女購房出資,父母出資購房的家庭矛盾也是日益凸顯的社會矛盾。今天我們來看個真實的案例!
【案情簡介】
已經退休的林女士和其丈夫結婚30年,膝下有一個女兒。雖夫妻共同生活多年,但思想觀念、性格、生活習慣、自身條件等方面都相差太大,于是兩人決定分居、夫妻感情也逐漸破裂,不久后,其丈夫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指林女士私自轉移財產,要求其少分財產。林女士收到法院起訴文書后,便聯系到了我們。
【方案及結果】
我們通過了解案情得知:林女士在分居后就與女兒一起生活,期間由于不會使用微信等電子支付方式,為圖方便多次轉錢給女兒用于租房、購買藥品等日常開銷。同時,因資助女兒購房,林女士還轉了三十萬給女兒。針對這些,其丈夫認為,這種轉錢給子女的行為是在轉移或隱瞞財產!離婚時需要拿出來分割。
那離婚前把財產轉給孩子是財產轉移嗎?
首先我們要了解財產轉移的概念。財產轉移:是指一方將財產轉移到另一處隱藏起來,其目的是要將違法轉移的財產私分或獨占。而如果是將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其行為沒有對財產進行隱藏,那么,這種行為就不算私自轉移財產。為此,我們在代理該案時,為林女士提出了抗辯。并堅決表明,林女士轉款給女兒是一是為了日常生活,二是為了給女兒買房,其并沒有將轉移的財產私分或獨占。所以,這種行為并不應該屬于財產轉移,我們只需要如實陳述所轉款項的合理去向,并對此提供證據證明即可。
最終,法院認可并采納了我們的抗辯意見,并未認定這是財產轉移的行為。
【律師叮囑】
作為專業的婚姻家事律師建議父母在為子女婚后購房出資時,如想對父母出資部分有所保障,一定要事先做好準備,以免將來發生不利于己方的爭議,防患于未然。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可以通過文末聯系沈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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