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婚姻糾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在這個離婚率越來越高的時代,財產分割往往是夫妻離婚的一大重頭戲,婚前財產和共同財產必須要弄明白,才能降低因財產互撕的可能性?,F在的保險業發達,保險多種多樣,幾乎每個家庭都會購買這樣那樣的保險,那么保險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我們先來看兩個例子:
(1)具有理財性質的分紅型保險和養老保險:此類保險在購買時,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義作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后也以夫妻共同財產定期繳納保費。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將該類保險的保單現金價值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人身險(含意外、健康等險種):此類保險會有一些爭議。但有案例顯示,某男士因患病獲得了公司為其投保的人身意外綜合險賠付的保險金,在離婚時被判為了個人財產。
從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保險的分割不能一概而論,不同的保險有不同的處理方法。保險財產分割需要結合投保的時間是婚前還是婚后、是否是共同財產投保、保險的險種等因素,視具體情況而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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