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一、雙方當事人需準備下列材料
(1)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2)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
2、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
3、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3)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二、雙方當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格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夫妻財產公證雖然是婚前財產,但是也必須夫妻雙方親自去辦理,不能委托他人去辦,委托他人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公證處不予辦理。
三、公證員審核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有沒有受到對方的欺騙或誤導。在詢問完,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夫妻雙方需要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四、雙方當事人簽名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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