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不能生育也能成為離婚的理由?聽到這個,不要驚訝,對于有著“傳宗接代”傳統觀念的中國人來說,不能生育可是家庭的大事兒。
大常和小吳就是這樣一對夫妻。二人結婚5年,婚后感情一直很好,早就計劃要一個寶寶??尚蔷褪且恢睕]有懷孕,二人和各自的父母都很焦急,想盡了各種方法,還是不見效果。無奈,二人到醫院檢查,發現小吳不能生育。大常的父母知道后,逼著大常離婚,大常起初不愿意,但經不起父母嘮叨,同意離婚。但小吳覺得自己很委屈,不同意離婚。后面,大常以小吳不能生育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大常的離婚理由,法院會支持嗎?
根據法律規定及司法實踐,法院判決是否準予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也就是說,離婚理由需要達到“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情況下,法院才會判決準予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由于大常起訴離婚的理由并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離婚事由,因此,大常的離婚請求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掃一掃在手機上閱讀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