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是指民事主體因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所有爭議。涉及民事合同爭議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審理。
循定律師涉及合同爭議的服務范疇:
1、前合同階段:合同談判、盡職調查、文案的起草、合同審核等;
2、履行階段:指導及監督履行、參與合同的履行、證據保留、函件發放等;
3、爭議及后續階段:調解和解、保全、訴訟或者仲裁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合同爭議的服務方式:
1、對于合同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部分案件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案情簡介】
黃某為做生意向銀行借款,王某做了此筆借款的連帶擔保人。借款到期后,銀行起訴黃某和王某要求還錢,王某替黃某還了錢后多次催討無果。
為了討回自己的錢財,王某遂委托本所律師向黃某主張追償權。
【辦案思路】
本案中,我們的委托人的訴求是讓被擔保人黃某歸還自己替他向銀行歸還的借款本息以及該筆資金的占用利息。基于此,我們需要明確的是委托人是否具有追償權,是否在追償時效期間內。
【辦案過程】
代理該案件后,首先對案件基本事實進行了梳理并結合對相關證據進行了整理:
1、2015年6月,王某向銀行出具了《共同保證擔保承諾書》,約定王某對該筆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2018年12月,王某已經向貸款銀行代償貸款本息249478.63元,以及在銀行訴王某和黃某借款合同糾紛中訴訟費用6325元,共計255803.63元;
3、王某在從代償之日起至起訴之日起,未超過法律規定的三年訴訟時效;
4、由于本案中委托人未提交相關憑證,于是我們聯系到貸款銀行調取了還款賬單明細,證明其已經履行擔保責任。
為此,我們設計了符合本次訴訟的代理思路,對該案占用資金利率進行了合理的主張,起草起訴書,整理證據目錄,撰寫辯論思路,以期最大程度上維護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案件結果】
我們采取了最優方案向被擔保人進行權利主張,最終,法院判令被擔保人歸還全部借款及利息。
【分析總結】
此案件雖然法律關系簡單明確,但是委托人在提供證據時,并不能有效的判定證據的相關度以及有效性;而且委托人面對復雜金額本息計算公式容易出現計算錯誤,可能會導致委托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律師在此提出建議:
1、當事人在多次催告無果后,一定要及時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以避免出現經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等情況出現;
2、當事人應及時搜集并保存相關證據,若證據能夠由權威機構開具,最好提供權威機構開具的證據;
3、若不清楚金額準確的主張,可以咨詢專業的法律工作者,以維護自身合理利益。
【關聯法條】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民法典》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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