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包括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代理申訴、控告、提供無罪、輕罪、罪名等方面的合理辯護。
循定律師涉及刑事辯護的服務范疇:
1、偵查階段:陪同自首、會見當事人并了解案情、申請取保候審、提供法律意見;
2、審查起訴階段:會見當事人、查閱復制案卷、提供法律意見等;
3、審判階段:會見當事人、查閱復制案卷、提供答辯意見、出庭辯護、附帶民事部分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刑事辯護的服務形式:
1、對于刑事辯護,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階段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
2、特殊情況下,協商辯護費。
一、賣假煙會判死刑嗎
賣假煙本身不會直接導致死刑的判決。
1.如果賣假煙的行為構成犯罪,特別是當情節極為嚴重,涉及巨額非法所得或造成嚴重后果時,可能會面臨較重的刑事處罰,但通常不會達到死刑的程度。
2.在我國,死刑的適用有著嚴格的法律限制和程序要求,通常只針對極其嚴重的犯罪行為。
因此,針對賣假煙的行為,更常見的處罰是依據《刑法》中關于非法經營罪的規定,判處有期徒刑、拘役,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二、販賣假煙的判刑標準是什么?
販賣假煙的判刑標準主要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關于非法經營罪的規定。
1.販賣假煙的判刑標準取決于案件的情節嚴重程度、非法所得數額、銷售數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等因素。
(1)一般來說,販賣假煙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如果販賣假煙的行為還涉及其他犯罪,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還可能受到數罪并罰的處罰。
三、非法經營煙草的構成要件?
非法經營煙草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限制買賣物品和經營許可證的市場管理制度,特別是煙草這一專營、專賣物品的市場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表現為未經許可經營煙草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這包括未經許可經營煙草、買賣煙草經營許可證等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單位。無論是個人還是單位,只要實施了非法經營煙草的行為,都有可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并且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行為人明知自己未經許可經營煙草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是違法的,但為了謀取非法利潤而故意實施該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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