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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循定律所

          辯護律師將復制的案件證據材料讓被告人親屬查閱是否構成犯罪?

          發布時間:2023-01-30 14:54

          具有構成犯罪的可能性。

          最高院公布的指導案件中有一例于萍泄露國家秘密罪案件,一審判決有罪,二審判決無罪,二審主要是從泄露國家秘密罪的主客觀方面進行分析,發現其行為不符合其構成要件,故判決無罪。

          但是辯護律師將證據材料給被告人親屬,并參與偽造、變造、篡改對案件關鍵事實具有重大影響的證據材料,無疑是影響到司法的公正判決,其行為涉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當然律師犯罪除了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也會面臨刑事上的處罰。被告親屬查閱本身是無異的,但是其查閱后的風險也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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