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包括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代理申訴、控告、提供無罪、輕罪、罪名等方面的合理辯護。
循定律師涉及刑事辯護的服務范疇:
1、偵查階段:陪同自首、會見當事人并了解案情、申請取保候審、提供法律意見;
2、審查起訴階段:會見當事人、查閱復制案卷、提供法律意見等;
3、審判階段:會見當事人、查閱復制案卷、提供答辯意見、出庭辯護、附帶民事部分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刑事辯護的服務形式:
1、對于刑事辯護,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階段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
2、特殊情況下,協商辯護費。
數罪并罰是指法院對犯罪人所犯數罪分別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數罪并罰原則決定應執行的刑罰,主要有以下情形:
判決宣告以前犯數罪的,依據《刑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哦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判決宣告后刑罰執行完畢前發現犯罪人還有漏罪沒判的,依據《刑法》第七十條規定,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后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上述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
判決宣告后刑罰執行完畢前發現犯罪人又犯新罪的,依據《刑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上述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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