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體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傷害、殘疾、死亡及精神損害等。人身損害具體包括勞動工傷、交通事故、醫療事故以及其他損害,如故意傷害、動物侵害等。
循定律師涉及人身損害的服務范疇:
1、工傷代理:工傷認定、傷殘預估及鑒定、賠償清單羅列、協商談判、仲裁及訴訟代理等;
2、交通事故:責任預判、事故認定的復核、傷殘預估及鑒定、賠償清單羅列、協商談判、訴訟代理等;
3、醫療事故:封存病例、事故認定代理、因果關系及責任劃分申請、傷殘預估及鑒定、賠償清單羅列、協商談判、訴訟代理等;
4、其他人身損害:法律分析、傷殘預估及鑒定、賠償清單羅列、協商談判、訴訟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人身損害的服務形式:
1、對于人身損害,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
2、為了減少委托方前期經濟壓力,幫助弱勢群體,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形式。
導讀:
家暴離婚財產的分割方法是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可以由法院判決,可以要求家暴方少分共同財產。家暴離婚財產分割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一、家暴離婚財產要怎么分
家暴離婚財產的分割:離婚時,對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財產分割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可適當多分給無過錯方一些財產,或者給予無過錯方優先選擇的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家暴離婚財產分割由哪個法院管轄
一般是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三、家暴離婚財產的分割協議怎么寫
找法網提醒您,家暴離婚財產的分割協議如下寫:
1.協議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地等。
2.協議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4.分割財產的原則、方式、方法、標準。
5.各協議人分得之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6.分割后財產的交付和轉移條件。
7.其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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