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體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傷害、殘疾、死亡及精神損害等。人身損害具體包括勞動工傷、交通事故、醫療事故以及其他損害,如故意傷害、動物侵害等。
循定律師涉及人身損害的服務范疇:
1、工傷代理:工傷認定、傷殘預估及鑒定、賠償清單羅列、協商談判、仲裁及訴訟代理等;
2、交通事故:責任預判、事故認定的復核、傷殘預估及鑒定、賠償清單羅列、協商談判、訴訟代理等;
3、醫療事故:封存病例、事故認定代理、因果關系及責任劃分申請、傷殘預估及鑒定、賠償清單羅列、協商談判、訴訟代理等;
4、其他人身損害:法律分析、傷殘預估及鑒定、賠償清單羅列、協商談判、訴訟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人身損害的服務形式:
1、對于人身損害,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
2、為了減少委托方前期經濟壓力,幫助弱勢群體,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形式。
一、工傷險和意外險的區別具體是什么
工傷保險和意外險的區別如下:
1.保險性質不同:意外險屬于商業保險,保險方與被保險方之間是一種自愿的契約關系;工傷保險屬于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用人單位必須按規定為員工參保,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2.法律關系不同:意外險的法律基礎是一般民事合同關系;工傷保險的法律基礎是國家管理職能的實現。意外險由商業保險公司承保,屬于商業保險范疇。而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部分,由國家和地方政府負責承保。
二、工傷保險先行支付三個條件是什么
申請工傷待遇先行支付需要符合的前提條件是:
1.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2.職工發生的事故被確定為工傷。
3.用人單位因為未參保而需自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卻又不支付的。具體不支付的情形包括:
(1)用人單位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
(2)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
(3)依法經仲裁、訴訟后仍不能獲得工傷保險待遇,法院出具中止執行文書的;
(4)職工認為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三、工傷保險報銷程序是什么樣的
申請報銷工傷保險的具體程序:
1.向社保行政部門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認定為工傷后,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
3.持鑒定書、住院結算單及費用明細表等材料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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