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律顧問,是指接受企業的委托,主要從事企業法律咨詢、法律顧問、項目談判、防范法律風險、規章制度審核、合同審核等訴訟和非訴法律事務工作。
循定律師涉及法律顧問的服務范疇:
1、非訴業務:合作方資質審查、勞動人事規范、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審查、合同責任規避、合同風險評估、合同履行風險控制、重大決策法律意見、經濟活動評估、企業商譽形象維護、債權債務清理、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咨詢等;
2、訴訟業務:規范案件管理、訴訟風險評估、參與和解調解、訴訟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法律顧問的服務形式:
1、對于法律顧問,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律師的專業水平、公司規模、服務范圍等采取按年度收費;
2、對于顧問單位發生的糾紛,按照正常收費予以優惠。
從某種意義上講,擔任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掌控了公司的核心權力。然而,法定代表人在行使權力的同時,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應由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
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备鶕鲜鲆幎?,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滿足兩方面的條件,其一是必須在公司內擔任董事長、總經理或執行董事這些核心管理職務;其二必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變更登記。
二、擔任法定代表人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通常而言,法定代表人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以公司名義所從事的行為,即視為公司的行為,應由公司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換句話說,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個人并不會因其代表公司、履行職務的行為而承擔法律責任。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由于法定代表人的特殊身份和職責,在一定條件下,法定代表人可能會就公司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但這種情況,往往是因法定代表人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或違反忠實、勤勉義務而產生。
1、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民事責任
(1) 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過失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對該損失予以賠償。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币虼?,如果公司的損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在公司對外承擔相關責任后,公司也有權就其損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賠償。
(2) 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备鶕豆痉ā返诙粭l、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勤勉義務,損害公司利益的,應當對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當然應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如果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存在違法或侵權行為,損害公司利益,除實施上述行為的相關人員需承擔責任外,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參與了相關交易的決策或簽署了相關文件,則很可能被認定與相關侵權人構成共同侵權,亦須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在相關董事會決議表決時已明確提出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對相關人員的侵權行為并不知情且無過失。
2、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
通常而言,對于公司從事的犯罪行為,應由公司承擔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擔刑事責任。但在我國《刑法》規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對單位進行處罰外,還可能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例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偷稅罪、侵犯著作權罪、非法經營罪等。而對于上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的具體范圍,雖然法律未明確規定,但是司法實踐通常均將法定代表人認定屬于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并據此判定法定代表人對公司的行為亦應承擔刑事責任。
3、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采取的強制措施
當公司進入破產程序、被申請強制執行或欠繳稅款時,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機關有權對法定代表人采取相應強制措施。
(1) 公司有未了結的民事訴訟或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司法機關可對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七條規定:“被執行人為單位的,可以對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限制出境?!?/p>
根據上述規定,在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而被申請強制執行時,人民法院可以對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強制措施。此外,根據《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準出境:……(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民事案件不能離境的;……”,實踐中,如公司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法院亦可對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強制措施。
(2) 如公司欠繳稅款,稅務機關可以對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币虼耍绻疚唇Y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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