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律顧問,是指接受企業的委托,主要從事企業法律咨詢、法律顧問、項目談判、防范法律風險、規章制度審核、合同審核等訴訟和非訴法律事務工作。
循定律師涉及法律顧問的服務范疇:
1、非訴業務:合作方資質審查、勞動人事規范、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審查、合同責任規避、合同風險評估、合同履行風險控制、重大決策法律意見、經濟活動評估、企業商譽形象維護、債權債務清理、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咨詢等;
2、訴訟業務:規范案件管理、訴訟風險評估、參與和解調解、訴訟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法律顧問的服務形式:
1、對于法律顧問,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律師的專業水平、公司規模、服務范圍等采取按年度收費;
2、對于顧問單位發生的糾紛,按照正常收費予以優惠。
由于董事違反義務的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害,侵犯了公司的財產權,因此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董事責任的歸責原則適用過錯推定原則:
1. 董事因過錯行為而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無過錯則不承擔賠償責任
2. 公司不必舉證董事的主觀過錯,而是直接從損害事實的客觀要件及它與違法行為的因果關系中,推定董事主觀有過錯
3. 如果公司董事認為自己在主觀上無過錯,則須自己舉證,證明自己的行為無過錯則推翻過錯推定,否認侵權責任,反之公司董事則應承擔侵權民事責任
——董事的免責事由不局限于法定免責事由和約定免責事由的范圍:
1. 公司法規定的免責事由是董事能夠證明在表決時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
2. 如果董事的行為是執行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而致公司遭受損失的,應當可以成為免責事由
3. 因不可抗力的事件導致損失不能歸責于董事的
4. 他人的違約行為侵權行為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要看董事是否有損害公司的行為
5. 對于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或者公司與董事之間協議特別事項免責的,一般允許。但是有兩點例外,一是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對董事行為一律免責;二是免責事由會對公司債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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