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律顧問,是指接受企業的委托,主要從事企業法律咨詢、法律顧問、項目談判、防范法律風險、規章制度審核、合同審核等訴訟和非訴法律事務工作。
循定律師涉及法律顧問的服務范疇:
1、非訴業務:合作方資質審查、勞動人事規范、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審查、合同責任規避、合同風險評估、合同履行風險控制、重大決策法律意見、經濟活動評估、企業商譽形象維護、債權債務清理、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咨詢等;
2、訴訟業務:規范案件管理、訴訟風險評估、參與和解調解、訴訟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法律顧問的服務形式:
1、對于法律顧問,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律師的專業水平、公司規模、服務范圍等采取按年度收費;
2、對于顧問單位發生的糾紛,按照正常收費予以優惠。
為加強對股權質押登記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所指的股權是指已經在本公司登記托管的可以轉讓的國家股、國有法人股、法人股。
二、涉及國家股、國有法人股的質押必須出具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三、辦理股權質押登記須交付的文件:
(一)預登記
1.股份公司同意該股東做質押的決議文件;
2.股東所在公司同意該股東做質押的決議文件;
3.出質人出具的截至質押登記申請日止未曾以該宗股權設立任何擔保并且未受凍結查封的書面承諾函(見附件1);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本公司出具截至質押登記申請日止該公司未曾以該宗股權辦理過質押登記的證明(見附件2)。
(二)質押登記
1.收回本公司出具的附件2;
2.出質人和質權人共同簽署的股權質押登記申請書(見附件3);
3.出質人和質權人的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及復印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蓋章確認)或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4.出質人和質權人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出質人的股權證(或托管卡)原件;
6.質押雙方經公證的擔保合同(主合同)和反擔保合同(股權質押合同)。本公司出具《股權質押證明書》(見附件4)和《股權質押登記證明書》(見附件5)及股權質押登記送達通知(見附件6)。
四、在本公司登記托管的股權質押登記由本公司統一辦理。由本公司出具給質權人的《股權質押證明書》(附件4)是股權質押登記正式生效的憑證。
五、股權質押期限界滿,應由出質人主動提出解除質押的申請,質權人出具書面同意解除質押的通知書(法人代表簽章,加蓋單位公章),并返還《股權質押登記證明書》原件。由本公司審核后辦理解除質押登記。
六、質押費用,按質押股票面額千分之一收款,起點100元.
七、本辦法由本公司負責解釋,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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