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建筑糾紛包括因房產和建筑產生的兩方面糾紛。房產糾紛是指當事人因房屋買賣以及房屋權屬所產生的糾紛;建筑糾紛是指因建設工程施工產生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房產建筑的服務范疇:
1、房產糾紛:陪購服務、房屋質量索賠及其他房產糾紛的訴訟仲裁代理等;
2、建筑糾紛:工程欠款糾紛、工程監理糾紛、轉包合同糾紛、工程設計、工程審計糾紛及相關訴訟的仲裁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房產建筑的服務形式:
1、對于房產建筑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
2、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一、房地產虛假宣傳應該向哪個機構舉報
房地產虛假宣傳維權途徑有: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機關投訴,或者收集相關證據提起訴訟。宣傳廣告就開發出售的商品房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由此對買受人決定訂立合同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的一部分,開發商違反該內容時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證明虛假宣傳的證據有哪些
虛假宣傳案件的證據材料有: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的證據(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由當事人簽“經核對與原件無誤”字樣并簽章,調查人填寫提取說明并簽字)
2.經當事人確認的虛假宣傳的資料。如廣播電視的音像資料(注明頻道、時間)、報刊雜志(注明刊號、時間),戶外廣告的照片(注明地點),產品包裝或說明書、現場演示和說明等。
3.確定宣傳內容虛假以及引人誤解的證明材料,如司法解釋、法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科學依據、消費者投訴(調查)材料等。
4.當事人詢問筆錄。應當載明虛假宣傳的情況(如手段方法、時間、次數、過程、內容、費用及支付情況等)、是否能提供確定宣傳內容真偽的證明材料、相關產品或服務的經營情況、是否納稅、是否被其他行政機關處罰過等。
5.證人證言或調查筆錄(重點同上)。
6.與虛假宣傳有關的合同、票據、帳冊等資料以及經當事人確認的違法所得及納稅情況統計清單。
7.其他相關材料。
三、虛假宣傳罰款標準
虛假宣傳罰款標準是如下:
1.行為人在廣告中作虛假宣傳,違法發布了虛假廣告的,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3-5倍的罰款,廣告費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20-100萬元的罰款等;
2.虛假宣傳情節嚴重,構成虛假廣告罪的,一般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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