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建筑糾紛包括因房產和建筑產生的兩方面糾紛。房產糾紛是指當事人因房屋買賣以及房屋權屬所產生的糾紛;建筑糾紛是指因建設工程施工產生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房產建筑的服務范疇:
1、房產糾紛:陪購服務、房屋質量索賠及其他房產糾紛的訴訟仲裁代理等;
2、建筑糾紛:工程欠款糾紛、工程監理糾紛、轉包合同糾紛、工程設計、工程審計糾紛及相關訴訟的仲裁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房產建筑的服務形式:
1、對于房產建筑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
2、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1、商品房認購書糾紛有哪些?
(1)關于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后,是否必須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糾紛。在實踐中,可能發生購房者在訂立了商品房認購書后又不想買房的情況,同時開發商也可能出于各種原因不與購房者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情況,從而發生糾紛。
(2)關于“定金”約定的糾紛。合同當事人如果違反合同約定義務,則應承擔相應定金罰則。因為簽署正式買賣合同并不能視為認購方的義務,商品房認購書中定金顯然不屬于這種情況。由此,產生的糾紛也是常有的事情。
(3)關于認購人變更的糾紛?,F實生活中,很多炒房者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后,又將商品房認購書賣給第三人,而開發商考慮到各方面的情況,而拒絕與第三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者要求與原認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從而發生糾紛,也是經常發生的事情。
2、發生商品房認購書糾紛該怎么辦?
(1)如果購房者認為商品房認購書有失公平,可以與開發商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在與開發商協商訂立補充協議的過程中,我們提出的要求不僅要合法還要合情合理,這樣有助于雙方縮小差距,提高訂立補充協議的可能。補充協議中可以對原合同中不妥的條款進行修改,盡量實現公平。
(2)如果認購書有失公平,認購人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撤銷該協議。這種解決方式只適用于因重大誤解訂立的或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及以嚴重欺詐而訂立的合同,對其他僅因購房者不滿意的合同不適用。
(3)如在雙方的商品房認購書中有選擇仲裁的條款,且該條款有效,購房者應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采取這種方式時,購房者一定要注意采集證據,因為購房者必須以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自己主張的事實。
其實為了避免糾紛的產生,購房者最好了解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后自己說享有的權利和要承擔的義務。明確了解關于定金的條款,和認購書的轉讓是否需要經過開發的同意等方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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