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建筑糾紛包括因房產和建筑產生的兩方面糾紛。房產糾紛是指當事人因房屋買賣以及房屋權屬所產生的糾紛;建筑糾紛是指因建設工程施工產生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房產建筑的服務范疇:
1、房產糾紛:陪購服務、房屋質量索賠及其他房產糾紛的訴訟仲裁代理等;
2、建筑糾紛:工程欠款糾紛、工程監理糾紛、轉包合同糾紛、工程設計、工程審計糾紛及相關訴訟的仲裁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房產建筑的服務形式:
1、對于房產建筑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
2、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房產變更登記辦理的內容如下:
(一)名稱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機關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證明文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5、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坐落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等名稱發生改變的證明文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5、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三)房屋翻建、改建的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國有土地使用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證;
5、建設工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
6、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
7、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8、房屋測繪報告和房屋測繪平面圖;
9、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10、其他必要材料。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并房屋的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單位為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分割、合并的原因證明文件;
5、房屋測繪報告和房屋測繪平面圖;
6、經相關部門批準的設計圖;
7、單位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供);
8、其他必要材料。
二、辦理流程
1、申請;
直接到辦證大廳,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窗口、國土規劃分局窗口、地稅局契稅窗口以及銀行窗口。
2、受理;
3、審核(根據規定必要時安排現場查看);
4、核準并校對記載于登記簿;
5、發證并歸檔。
三、辦事時限
1、法定時限: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
2、承諾時限:名稱變更登記、坐落變更登記,7個工作日;房屋翻建、改建的變更登記、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并房屋的變更登記,20個工作日。
四、收費項目
1、住房登記費標準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
2、權證印花稅:每本5元。
3、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門牌號碼變更、權利人名稱變更而申請的房屋變更登記,登記費減半收取。
綜上所述,房產名稱變更登記需要提交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等資料。房產變更流程是申請-受理-審核-核準并校對記載于登記簿-發證并歸檔。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住房登記費標準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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