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建筑糾紛包括因房產和建筑產生的兩方面糾紛。房產糾紛是指當事人因房屋買賣以及房屋權屬所產生的糾紛;建筑糾紛是指因建設工程施工產生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房產建筑的服務范疇:
1、房產糾紛:陪購服務、房屋質量索賠及其他房產糾紛的訴訟仲裁代理等;
2、建筑糾紛:工程欠款糾紛、工程監理糾紛、轉包合同糾紛、工程設計、工程審計糾紛及相關訴訟的仲裁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房產建筑的服務形式:
1、對于房產建筑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
2、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貸款買房需要哪些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于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6、貸款人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外籍人士購房,除上述資料外,還需準備如下資料:
1、臺灣人
大陸往來通行證(臺胞證)、戶籍本(可證明婚姻狀況)、在京購房審批表、抵押公證書(委托辦理后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2、香港人
香港身份證、結婚證、抵押公證書(委托辦理后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韓國人--------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戶口本中文翻譯公證(可證明婚姻狀況)、抵押公證書(委托辦理后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3、其他國籍
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結婚證中文翻譯公證、抵押公證書(委托辦理后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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