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一、夫妻一方死亡抵押財產處置怎么規定的
夫妻一方死亡時,抵押財產的處置應遵循相關法律規定。
1.需要明確的是,在世一方沒有權利單方面處理去世一方的財產,這包括在遺囑或財產處分中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
2.如果去世一方未留下遺囑,其遺產將按照法定繼承進行分割;若留有遺囑,則按照遺囑內容進行分割。
3.需要注意的是,遺囑中若涉及共同財產中屬于對方的部分,該部分遺囑將視為無效,但這并不影響遺囑中其他部分的效力。
4.在處理抵押財產時,若該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無論是否設定了抵押權,都需要考慮到去世一方的權益。
5.在世一方不能擅自處理應屬于已去世一方的遺產部分,否則繼承人可以因自身繼承權受侵害為由提起訴訟。
6.若抵押財產涉及債務清償問題,也需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妥善處理,確保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二、遺產分割與遺囑效力
1.在遺產分割方面,若去世一方留有遺囑,則應根據遺囑內容進行遺產分配。
2.需要注意的是,遺囑中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可能因無權處分而無效。因此,在分割遺產時,應首先區分出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再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分配。
3.關于遺囑的效力問題,我國法律對遺囑的形式和內容都有嚴格規定。只有符合法定形式的遺囑才具有法律效力。
4.遺囑內容也必須合法,不能違反公序良俗或損害他人合法權益。若遺囑內容違反法律規定或存在其他瑕疵,可能導致遺囑部分或全部無效。
三、共同財產處理及權利
1.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具有平等性和整體性。
2.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時,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并尊重雙方的意愿和權利。
3.對于夫妻一方去世后的共同財產處理,應進行遺產分割,將去世一方的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進行區分。在分割過程中,應充分考慮雙方的貢獻和實際情況,確保公平合理。
4.在世一方在處理共同財產時,應遵守法律規定,不得擅自處分應屬于已去世一方的部分。
5.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這意味著任何一方在處理共同財產時都應與對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若一方擅自處理共同財產,另一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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