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一、法院判決離婚有離婚證嗎
1.在法院判決離婚的情況下,是沒有離婚證的。
2.離婚判決書可以作為離婚證明使用,與離婚證具有同等效力。
3.只有在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時,才會頒發離婚證。離婚證是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律文書,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頒發。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通過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5.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會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此外,法律還規定了其他應準予離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等。
6.在判決離婚時,人民法院會遵循一定的財產判決標準原則。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法院判決離婚財產的分割會遵循以下原則:
1.意思自治原則:如果雙方能夠協商決定財產的分割比例,法院不會進行干預。只有在雙方協商不成要求法院判決時,法院才會參與。
2.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的原則: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
這一原則體現了法律對弱勢一方的保護。
三、夫妻債務與離婚判決
1.在夫妻有債務的情況下,法院會判斷雙方的感情是否已經破裂,如果認為感情已經破裂,則會判決雙方離婚。
2.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總的來說,法院判決離婚沒有離婚證,但離婚判決書具有同等效力。在離婚財產分割方面,法院會遵循意思自治和照顧弱勢一方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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