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戶口本上已婚實際未婚的話,當事人可以前往戶籍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在生活實踐當中,如果當事人要辦理結婚證但是不慎丟失了戶口本的話,可以先申請開具戶籍證明再辦理結婚登記。
一、戶口本顯示未婚但已婚怎么辦
要去戶籍登記機關辦理戶口變更。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二、沒有戶口本怎么領證結婚
如果沒有戶口本,辦理結婚證的當事人只需要拿著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開一個個人戶籍的證明,并且在信息證明上注明是結婚登記用的,讓派出所加蓋戶籍管理章就可以當做戶口本使用了。當事人攜帶相關材料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就好了。
結婚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三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3.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4.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三、夫妻離婚后戶口本怎么分開
離婚后分戶的辦理如下:
1.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當事人要準備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2.憑離婚證明,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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