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婚姻糾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一、法院起訴離婚多久判決
法院起訴離婚三個月到六個月判決。與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序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作出判決。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后,在開庭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一般來說,離婚案件一審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二、起訴離婚需要拿結婚證戶口本嗎?
起訴離婚需要拿結婚證戶口本。起訴離婚還需要拿:
1.離婚起訴狀。
2.夫妻婚姻關系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結婚證原件這是離婚時必須要出示的資料,那是夫妻關系存在的證明。
3.原告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
這主要是針對有撫養權之爭的,沒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的名稱、規格、件數、價值等方面的內容。
三、起訴離婚管轄地怎么確定
起訴離婚管轄地的確定方式如下: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2.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若被告有以下情況的,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1)對下落不明或者是宣告失蹤的人起訴離婚。
(2)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離婚訴訟。
(3)對于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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