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當今,未婚同居是非常普遍的行為,但也要面臨更多的問題,由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不受法律保護,那在同居期間生下了孩子,孩子應當由誰撫養?
【律師解析】
撫養權是父母對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這里的子女不僅指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還包括人工生育子女(人工授精和代孕)、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對于非婚生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的撫養權協商一致,或今后就孩子的撫養權產生訴訟時,法院會按照以下情形來判決孩子的撫養權:
1、對不滿兩周歲的子女,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由父親直接撫養: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2、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3、對已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意見不一致的,應當尊重子女的意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民法典關于婚姻家庭編的司法解釋(一)》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掃一掃在手機上閱讀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