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現實生活中,一方為了達到快速離婚的目的,往往讓渡自己的財產權利,自愿簽下“凈身出戶”的離婚協議。
1、“凈身出戶”離婚協議是否有效?
“凈身出戶”離婚協議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妻雙方簽訂“凈身出戶”離婚協議的行為本質上是行為人在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民法典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2、什么是“凈身出戶”離婚協議?
“凈身出戶”離婚協議是指以離婚為目的,在離婚前或離婚登記時簽訂的協議,同時已經根據該協議辦理離婚登記成功。為離婚達成的“婚內凈身出戶財產協議”,屬于附離婚條件的法律行為,一旦依據該協議離婚成功,則轉化為“凈身出戶”離婚協議;一旦未能登記離婚或在法院調解離婚,同時另一方反悔的,則視為離婚條件未成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對財產重新處理。也就是說,“凈身出戶”離婚協議是一種條件已經成就的事后、確定性法律行為,而為離婚達成的“婚內凈身出戶財產協議”是需要視離婚條件是否成就而決定該協議是否生效的不確定法律行為。
3、“凈身出戶”離婚協議如何簽訂?
考量“凈身出戶”離婚協議的效力,應從夫妻雙方在簽訂時的行為能力、是否為真實意愿、有無其他違法、違背公序良俗的情形考慮。夫妻雙方作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具有簽署“凈身出戶”離婚協議的主體條件,自愿而簽字認可協議內容,協議內容不違反限制性規定,當為有效。
4、“凈身出戶”離婚協議能否撤銷?
“凈身出戶”離婚協議在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后,屬于有效法律行為,當事人在簽訂“凈身出戶”離婚協議后離婚成功的,除非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否則不被撤銷,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民法典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因此,為離婚達成的“婚內凈身出戶財產協議”或一般財產處理協議屬于附條件法律行為,如果后續協議離婚未成,則意味著該協議未生效,在一方反悔的情形下,人民法院需依相關法律規定重新對雙方的財產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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