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離婚時對于財產的分割夫妻雙方大多都是毫不相讓,但如果是債務,那肯定是截然相反,都想撇得干干凈凈,所以如何裁定債務是屬于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呢?
一、哪些屬于配偶的個人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可以認定為個人債務。
二、個人債務的類別劃分
(1)按結婚時間劃分,可以分為婚前個人債務和婚后個人債務;
(2)按雙方是否共識為標準,可以分為共識的個人債務和未共識的個人債務。所謂共識的個人債務,是指男女一方對另一方單獨所負的債務已明知,且明確表示愿與之共同償還的單方債務,即雙方主觀一致,達成共識。
如男方為資助自己的弟弟結婚,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錢,女方知曉后亦表示同意和贊成,雙方意見一致。所謂未共識的個人債務,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一方對另一方單獨所負債務已明確提出異議,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或到法院受理離婚訴訟時另一方一直不明知的個人債務;
(3)按個人債務的性質為標準,可以分為合法性個人債務和非法性個人債務。后者如賭債等;
(4)按個人債務的內容和成因來劃分,可以分為家庭性個人債務和非家庭性個人債務。所謂家庭性個人債務,是指與家庭生活有關的個人債務,如女方為給自己買金銀首飾單獨所負債務。非家庭性個人債務是與家庭生活無關的個人債務,如女方為資助自己妹妹上學單獨所負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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