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我國離婚有兩種途徑,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同意,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就只有訴訟離婚了。法院在審理離婚糾紛案件中,首先會對雙方進行調解,如果雙方的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但感情到底破沒破裂,這個實在是太主觀了,此時,對于法官來說,需要有一個裁判標準。
法律最好給出一些具體的情形,如果符合這些情形,就說明夫妻感情破裂了,那么便可以判決準予他們離婚;如果不符合這些情形,基本可以說明他們的感情還沒惡化到非要離婚的程度,那就判決不準離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需要說明的是,這里的同居必須是共同居住,如果只有出軌等情形沒有實際在一起居住,也不是法定判離的情形,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需要兩年期限屆滿,一方到法院申請離婚。很多訴訟離婚法院不判離都是因為舉證不能,所以如果要準備離婚,平時一定要注意保存證據,有理也要有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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