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當一個婚姻走到盡頭時,若雙方無法協商一致進行協議離婚,那就只能是通過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程序比較復雜,所耗費的時間金錢也比較多,如離婚訴訟費用的繳納,那么對于離婚訴訟費用是多少?由誰交?
一、離婚訴訟的訴訟費用是多少?
根據2007年4月1日生效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離婚訴訟費用由誰交?
一般地,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會同時通知原告預交案件受理費(執行申請費執行后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預交確有困難的,可在預交期內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且經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預交訴訟費用,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準而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最終負擔,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按有關規定,起訴離婚的費用一般由原告預交,最終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法院依據雙方責任的大小確定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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