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網上總是不時出現關于丈夫出軌,妻子怒打小三的新聞。這其實樣做只能泄一時之憤,并無多大實際意義,嚴重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筆者不建議有類似情形的朋友采取這樣的方法。既然不能打,那有其他救濟途徑嗎?比如是否可以要求小三賠償。
1.第三者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者并不是婚姻家庭關系的當事人,從法律上講,也不承擔任何的義務,婚姻法并未規定無過錯方能否向第三者要求賠償。從實際案例來看,法院對這種訴訟請求一般也不會予以受理。
2.受害方有權向法院提出請求,要求過錯方賠償。
過錯方承擔對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責任,是一種法律責任。因此,無過錯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請求。也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權力確定過錯方的責任以及應當承擔的損害賠償的具體數額,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強制過錯方履行這一責任。當然,如果無過錯方和過錯方能夠自愿達成有關賠償的協議并予以履行,法律也可不過問。
3.除了第三者插足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有哪些情形可以請求過錯賠償?
(1)一方重大過錯,離婚時另一方有權索賠。
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導致夫妻關系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過錯方賠償損失。
(2)《婚姻法》規定了四種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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