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put id="knlnu"></input>
<em id="knlnu"><span id="knlnu"></span></em>
<sub id="knlnu"></sub>
<sub id="knlnu"></sub>

    <form id="knlnu"></form>

      <sub id="knlnu"></sub>

      <form id="knlnu"><span id="knlnu"><track id="knlnu"></track></span></form>

          <sub id="knlnu"></sub>

          循定律所

          夫妻必須分居兩年才能離婚?

          發布時間:2019-12-19 09:29

          很多人都以為分居兩年就一定能離婚,或者認為必須分居兩年才能離婚,真的是這樣嗎?

          1、只要分居滿兩年就你離婚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如出現以下情形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經調解無效的。

          由此可知,法院準予離婚的第(四)種情形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果是因工作等原因導致夫妻兩分居就不屬于離婚的法定情形。

          2、感情不和,必須兩年過后才能起訴離婚嗎?

          這也是很多女性的一個誤區:認為必須等待兩年過后才符合起訴離婚的條件。在離婚糾紛案處理之中,法院界定準予或不準予離婚的根本標準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造成夫妻之間感情破裂的因素很多,只要屬于應當離婚的幾種法定情形的其中一條就可起訴離婚,不必非要等待“兩年的分居期”滿。

          3、分居兩年期限如何計算?能否累計?

          司法實踐中,這兩年的分居時間應該具有持續性,婚姻關系中“分分合合”、“斷斷續續”的所謂分居時間,一般不作累計計算。具體來說,應該從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起算;也就是說,如果兩夫妻因感情不和多次分居,但卻因暫時和好又恢復共同生活的,之前幾次分居的時間是不能相加的,必須從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不間斷地持續滿兩年。

          掃一掃在手機上閱讀本文章

          国产成人精品电影在线观看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