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put id="knlnu"></input>
<em id="knlnu"><span id="knlnu"></span></em>
<sub id="knlnu"></sub>
<sub id="knlnu"></sub>

    <form id="knlnu"></form>

      <sub id="knlnu"></sub>

      <form id="knlnu"><span id="knlnu"><track id="knlnu"></track></span></form>

          <sub id="knlnu"></sub>

          循定律所

          關于離婚損害賠償的規定

          發布時間:2019-11-18 11:06

          離婚損害賠償,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個新規定,它既是婚姻關系民法屬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護離婚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需要。

          離婚損害賠償責任是侵權責任,損害賠償作為侵權者因承擔的民事責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預防違法行為的功能。這本身就體現了對違法行為的制裁,并且對其他可能發生侵權行為的人而言,也有警戒和預防作用。

          主張離婚損害賠償的前提是須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若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亦不予支持;若是當事人不起訴離婚,僅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僅限于以下四個法定情形:1、重婚;2、同居(指持續性共同生活);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離婚損害賠償可以主張物質損害賠償也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時間要注意以下三點:

          1、無過錯方作為離婚訴訟的原告時,須在離婚訴訟中提出。

          2、無過錯方作為離婚訴訟的被告時,原則上須在離婚中提出。但有兩個例外:

          ①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亦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出訴訟;

          ②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3、協議離婚的:

          ①若已經放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不得再度主張。

          ②未放棄的,可于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出。

          掃一掃在手機上閱讀本文章

          国产成人精品电影在线观看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