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1、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
實質要件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當事人本身的狀況,以及雙方之間的關系所必須符合的條件。諸如,雙方意思表示的一致性、法定婚齡、禁止結婚的疾病。形式要件是法律所規定的結婚程序和方式?,F代各國所確認的結婚方式主要有儀式制、登記制以及儀式登記結合制、公告制。在上述多種結婚方式中,登記制和法律儀式有利于國家和政府對婚姻的管理和監督,有利于社會對婚姻關系的承認,有利于婚姻當事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因此,它為許多國家所采納,并在結婚法中規定了相應的結婚的形式要件。
2、必備要件和禁止要件
必備要件和禁止要件均為結婚的實質要件。必備要件又稱積極要件,是指結婚當事人必須具備的不可缺少的條件,如雙方合意,達到法定婚齡等。禁止要件又稱消極要件或婚姻的障礙,是指法律規定不允許結婚的情況,或者說是當事人結婚時不得具有的條件,如一定范圍內的親屬不得結婚,一方或雙方患有某種疾病的不允許結婚等。必備要件是結婚的肯定性規范,禁止要件是結婚的禁止性規范,兩種規范都是強行性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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