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1、離婚時住房的分割原則
離婚時住房的分割原則有下列五項:
(1)注意保障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2)保護房屋產權原則,根據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有無過錯、是否撫養子女、住房的結構以及有無其他解決住房的條件和途徑等情況,注重保障產權人的利益;
(3)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撫養子女、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
(4)注意調節和協議一致原則,由于住房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利益,因此,法律以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為原則,能不干預就盡量不干預;
(5)遵循過程原則,即分割房屋時,優先照顧無過錯方。
2、離婚時不能分割的房屋
離婚時,男女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有爭議的房屋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根據具體情況先判決由一方當事人使用,待當事人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權后,如仍有爭議,再另行起訴。這類房屋有:
(1)期房不能分割,必須在開發商辦理過戶后才可以進行分割;
(2)以子女名義購買的房屋,離婚時不能分割;
(3)用他人身份購房,因為,房屋是以產權登記上的權利人來認定歸屬的;
(4)購買的二手房未過戶的,這類房需要過戶后方可進行分割;
(5)受贈、繼承未過戶的房屋也不能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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